【研究倫理規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增列研究原始資料保存期限

科技部於107年9月11日公告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其中二十六、(十)增列「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如各該法令另有更長之保存期限者,從其規定」。提醒研究計畫團隊宜留意研究原始資料之保存,事先做妥善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