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5年每月新申請審查案件總量管制

發佈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中心人類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行政辦公室
  • 考量本會業務負載及軟硬體設備之量能,且為確保審查品質與效率,自11511起採年度總量按月限額(如下)方式受理新申請審查之案件。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計

件數

50

40

40

40

100

100

100

40

20

30

40

100

700

  • 每月依送審之先後順序,案件數額滿即不受理(含研究生服務方案,每月至多3件);惟不含機構內(成功大學)之申請案(於每月案件數額滿後,仍繼續受理成功大學之申請案)
  • 當月未額滿之案件數,順延至之後的月份。
  • 115以服務原南區研究倫理聯盟、已簽署機構委託之學校及機構為主;不受理個案委託審查計畫、不新增簽署機構委託審查協議

 

114.12.01.國立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中心人類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執行小組會議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