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倫理觀點】論文抄襲=一稿兩投?

近期的新聞中,兩位教授的研討會發表文章被指出與其中一位教授的指導學生的碩士論文有多達20處包括圖表雷同。若僅以這兩篇文章發表的時間序列而言,似為教授抄襲學生的論文;但事後媒體又指出,在學生論文的參考文獻中已名列參考教授的手稿,似又說明了教授手稿在先、學生論文在後。

對於疑似「抄襲」的情況,一般都希望釐清「誰抄襲誰」,然後要求抄襲者須負起相關責任。透過文章發表的時間序列、參考文件的名列縱然可稍微吹散抄襲的疑雲;然而在看似單向的個人抄襲行為,在共同作者與掛名文化下,這樣的情況是否可能反而涉及一稿兩投、一圖多用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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