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倫理文章】從美國研究倫理教育反思台灣

接二連三的論文造假事件,讓為人最基本的「誠信」變成最需要教導的議題。

教育訓練該如何規劃,才能讓研究倫理及學術誠信的觀念在每一位研究者的心中萌芽?美國的教育文化背景、研究環境縱然不同於臺灣,然而從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後簡稱NIH)對生醫研究倫理的訓練方式,或可提供我們不同的思考方向。

NIH的生醫研究倫理訓練的要求有兩項特點:一為強制性,在提供經費補助同時,也要求機構定期且持續提供研究者(包含團隊成員)充分的訓練;二為課程須採討論會形式,讓訓練跳脫你講我聽、紙上談兵的形式。

這些特點似非美國獨有,近年科技部也開始重視並要求研究者須申請倫審,但是否有意識到研究人員持續接受訓練的必要性?國內的教育課程也開始嘗試調整講述及討論的比例,但如何讓人跳脫以往的學習習慣,讓討論不單流於形式,而能實質發揮效益?

臺灣似乎已在美國經驗中擷取優點並嘗試改變,然而如何汲取他人的長處,參酌自身文化、環境等因素,創造一個適合臺灣的研究倫理訓練規範及推行方式,才是借鑒他國經驗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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