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公告修正「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中第九點「共同作者列名原則及責任」,對於共同作者之貢獻、排名與相應責任有更明確的原則,加強申明列名原則以學科領域慣例為主,依貢獻排序,且列名皆有責任。提供諮詢或平台等者,應適當納入致謝欄。
最後也列舉幾種不當列名的型態,例如受贈作者、榮譽作者、掛名作者、聲望作者、影子作者、強迫掛名、互相掛名、提供經費、編修校對或行政協助等。請各位研究人員留意,若有疑慮可諮詢各校學術倫理相關單位。
本期科技部研究誠信電子報公告學術倫理爭議審查結果與案件摘要四則,包含數據圖片不實、未適當引用、與他校碩士論文內容高度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