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被通知實地訪查,要準備甚麼?」
「要進行實地訪查表示我的案件有問題嗎?」
「為什麼是我的案件要被訪查?」
Q:實地訪查要看甚麼、是我的計畫有問題?
A:實地訪查並非「評鑑、查核」,而是抱持著學習角度向您請益,透過實質的溝通,
了解計畫執行狀況,如與研究參與者互動、維護研究參與權益事項、
審查意見於執行研究現場是否適用,邀請研究團隊與我們分享、提供回饋。
Q:實地訪查案件如何挑選?
A:本會需定期追蹤通過案件,訪查案件由委員自本會通過、且追蹤中的案件隨機挑選。
Q:接獲實地訪查通知,要準備甚麼?
A:無須特別做任何準備,由專案經理與您確認訪查日期、時間及地點後,
將正式發文貴校研發處,如有需要亦歡迎貴校研發處派員參與。
Q:實地訪查在哪邊進行,誰需要出席?
A:以您方便的地點為主,例如:您的研究室、實驗室;出席人員主要為計畫主持人,
亦可邀請主要協助計畫的研究團隊成員參與,例如:博後、研究助理、研究生等。
Q:實地訪查,是誰來訪查、要多久時間?
A:主要由1-2位訪查委員、本會執行秘書、負責案件之專案經理共3-4人前往;
一般1小時內可完成訪查。
Q:實地訪查後我還要做甚麼?
A:感謝您的協助,訪查結束後1-2週,將提供計畫主持人實地訪查結果通知書。
Q:實地訪查之法規依據?
A:請見本會SOP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