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南區研究倫理聯盟(以下簡稱南盟)會議,於112年1月13日圓滿完成,感謝近40所南盟學校及機構派員出席,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李俊璋副校長、人文社會科學中心游素玲主任與會致辭。
會議第一階段先由本校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主委,同時擔任本校學術誠信推動辦公室副主任的郭書琴教授分享:「學術倫理」、「研究倫理」,以及「IRB」、「HREC」之差異。郭主委說明研究倫理審查範圍與目的,在於計畫規劃階段,協助「衡平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的權益」;學術倫理(學術誠信)的審查職務範圍則是處理「不當研究行為」,而「不當研究行為」從研究初始到結束,甚至研究尚未開始或結束後,都有可能發生。而「IRB」、「HREC」皆為研究倫理審查機構,差別為「IRB」隸屬醫院、「HREC」隸屬學校,若研究場域設定在醫院、或將使用醫院器材蒐集研究資料,便須向該醫院IRB提出申請,遵守院內管控機制。
年度重要訊息為,本會於111年12月20日通過大專院校研究倫理審查組織查核辦公室四年一次的常規查核,通過效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故重新與南盟各校與機構簽署〈112至115年委託審查協議書〉。
第二階段的專題講座,邀請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中醫科主任兼醫務秘書 陳俞沛醫師,介紹近期與研究者相關的法規變動,包含:已於112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成年人年齡下修至18歲」,以及與使用健保資料庫之次級資料研究相關的「憲法法庭裁判《111年憲判字第13號》」,並探討兩個議題對研究規劃與執行可能的影響、因應參考。
感謝南盟夥伴學校、委託審查學校與機構的支持與肯定,也歡迎持續加入委託審查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