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倫理文章】3D掃描與3D列印對於博物館與考古文物的倫理守則?

3D掃描與3D列印的概念在於掃描物件產生數位檔案後,再進一步產出實體,在目前已經被使用於複製考古文物的用途上。2015年,伊拉克的摩蘇爾博物館(Mosul Museum)遭受到伊斯蘭國(ISIS)的戰火的摧殘,其中包含了一座西元前860年的亞述時期獅身石灰岩雕像,也難倖免於難,然而一年後,Rekrei機構成功利用3D列印技術複製出被摧毀獅身雕像,並且保存在紐約藝術與設計博物館(Museum of Arts and Design in New York, MAD)。
 
來到地球另一邊,紐西蘭威靈頓維多利亞大學中(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New Zealand),藝術史與古典宗教研究學院的伯頓博士(Dr. Diana Buton)與設計學院合作,讓學生利用3D技術複製維多利亞大學內古典博物館的文物,包含古代希臘的雙耳瓶,伯頓博士表示: 透過3D列印技術可以讓學生能以更安全的方式去接觸並了解文物上的設計與裝飾。不僅能讓學生創造出文物的複製品,並且希望建立線上的3D掃描博物館。
 
3D列印技術也越來越受到博物館的青睞與重用,西班牙的馬納科爾博物館甚至利用3D列印技術複製出羅馬時期的大理石雕像、油燈等考古文物。吸引研究人員與參訪的遊客可以手持鑑賞。然而有另一群研究學者聲稱此類利用3D列印技術複製考古文物的行為缺乏倫理與法律依據。
 
當某些人雖然能利用3D掃描文物的影像,聲稱擁有這些文物影像的著作權,但卻掃瞄不走古典文物本身所具備的文化、宗教與社會價值。研究學者更指出3D列印的數位檔案的所有權,應當有所規範與準則。
爭議方休未艾的還有Oliver Laric 3D掃瞄並列印出原屬於中國北京圓明園的7座石柱,這些3D列印的石柱在挪威展出但卻將不會回到中國,此項行為被認定為企圖竊取文化遺產。這僅僅是冰山一角的一個案例,然而目前對於3D列印歷史文物仍無相關規範。
 
目前許多博物館都有禁止拍照的規定,但對於3D掃描目前仍尚未有相關的準則,或許我們未來在博物館可以更近距離地接觸恐龍化石、木乃伊、著名的畫作與雕像,了解這些古代的創作者如何創造出這些文物,何以流傳幾個世紀,但或許更需思考的是這些歷史文物帶給我們的文化與藝術價值。人類學者、考古專家、生物倫理專家與法律學者更應盡速跨領域合作討論出關於3D列印文物實務面的相關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