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倫理文章】〈越南北部田野調查的許可:從邀請函到介紹信〉

「這次經歷讓我非常清楚一件事情,有關係不一定辦得成事情,但辦得成事情還一定要有關係。其次,當被邀請來參加某個活動,會有相對多的空間進行與這個活動相關的調查研究……第三,正式的政府文件讓研究者綁手綁腳的,但是如果沒有省批准的話,各縣份與城鎮的單位是不可能接待與提供任何資訊,也不可能給研究帶來方便……如何訓練出民族誌工作者的敏感度,田野調查前要培養本地語言基本的溝通的能力,以及表現出你的執行計畫的誠意與決心,讓地方的人願意告訴你對內的活動,才能收集到更細緻與相對完整的資料。」

 
全文請見:
高雅寧,〈越南北部田野調查的許可:從邀請函到介紹信〉(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