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到疫情影響,許多計畫提出展延的修正申請。惟提醒您,提出前可先留意:
情境1:
研究倫理審查已通過多年期,惟經費補助僅核定一年,後續向經費補助單位申請展延,同時也向倫審會提出展延申請!?
由於成大倫審會與計畫經費補助單位,各自獨立運作;在〈審查通過證明〉上,有倫審會核定的執行期程與追蹤報告繳交時間,不全然與經費補助單位核定之期程相同。提醒您於申請前先查看、確認,若仍在倫審會核定時程內,無須再向倫審會提出申請展延修正,僅需按期程繳交追蹤報告。
情境2:
已屆期中報告繳交,想提出「延後繳交期中報告」的修正申請!?
倫審會的追蹤報告頻率為1年至少1次,即透過期中、結案報告,以瞭解計畫執行情況。因而無論任何狀態(甚至是「尚未開始執行」)都應於〈期中報告表〉中說明,故無法受理「延後繳交期中報告」的修正申請。
為節省您寶貴的時間,請於填寫修正申請表前,再次確認〈審查通過證明〉的計畫期程、報告繳交時間。
也提醒您,因計畫展延可能增加繳交期中報告的次數、調整結案報告繳交時間;故收到〈修正計畫結果通知〉時,請務必下載並依通知內容之時程繳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