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審小提醒】行政檢閱 ≠ 審查意見

「我不是已經回覆過一次!為何現在還要再回覆一次?」

您是否曾把「行政檢閱」之更新,誤以為是回覆「審查意見」呢?這兩個階段是不同的流程。

行政檢閱:

  1. 當您將「第一版送審檔案」上傳到系統、並收到「送審證明信函」後,專案經理會根據您上傳的資料,初步檢閱各文件內容是否一致或訊息是否充足。
  2. 若仍需補充資訊,您將收到主旨為〈【NCKU HREC】煩請您協助更新訊息,謝謝您〉之通知信,此時請您登入系統,下載檔名為〈煩請您協助更新資料-000-000〉之PDF檔案(如圖1),再將補充後之「第二版送審檔案」重新上傳系統。
  3. 收到您更新的「第二版送審檔案」後,專案經理會再進行複檢。若資料已完整,即會將計畫案安排進入正式審查流程

圖一、行政檢閱

審查意見

  1. 經審查後,本會將針對計畫案,提出研究倫理面向的建議。
  2. 當您收到主旨為〈【NCKU HREC】 000-000審查意見書,請於十日內回覆〉之通知信,請登入系統,下載檔名為〈000-000審查意見書〉之WORD檔案(如圖2)。此份文件會詳載:案件編號、計畫名稱、執行機構、執行期限與送審文件等資訊;最重要的是:正式的審查意見,第一頁右上方有經審查後才會產生的意見書編號,文件末尾,將有本會主任委員之署名。待您回覆審查意見、並經本會確認後,即核發審查通過證明

圖二、審查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