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函知有關臺北醫院 113 年度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暨受試者保護查核作業之定期查核結果,評定為不合格,效期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自 114 年 1 月 1 日不得審查研究計畫,包含新申請及變更案件。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公告】轉知衛生福利部 113 年度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暨受試者保護查核作業之定期查核結果
由 匿名使用者 (未驗證) 在 週一, 2025/01/06 - 10:29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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