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審Q&A】審查費用常見問題

Q:請問送審後甚麼時候會需要繳費?
A:送審時無需繳費,待您的案件「正式受理」進入審查流程,
      本會系統將寄送「【NCKU HREC】正式受理審查暨繳費通知」信件,
      至您的電子信箱通知您案件需繳納費用。

 
Q:提出修正申請需要額外繳交費用嗎?
A:本會僅收取一次計畫審查費用,後續案件之追蹤審查(包含:期中/結案/修正申請)
      皆無需額外繳費。

 
Q:收到繳款通知,可是我的案子還在申請經費補助,補助結果未知?
A:請不用擔心,本會在寄發「預開收據」前,會依各案執行期限為開立基準,
      也就是說若計畫尚未確認是否獲得補助,或尚未屆執行期限,您可暫不處理審查費用。

 
Q:如果要自行匯款給貴會,可用網路銀行或ATM轉帳方式嗎?
A:很抱歉,由於本校帳號為「國庫帳號」,恕無法以網路銀行或ATM操作方式進行轉帳,
      需請您撥冗至銀行或郵局臨櫃填寫匯款單並需負擔手續費用。

 
Q:預開收據等同正式收據嗎?
A:是的,這是為了友善申請人免先代墊費用,
      故先向本校申請預先開立收據,提供給您進行核銷。
 
Q:審查費用繳納有期限嗎?
A:有的,由於本校出納組對於開出收據如逾期未進帳將進行稽催,
      請盡量於收到「預開收據」一個月內完成核銷程序。
 
Q:如「預開收據」之開立日期需要修改要如何處理呢?
A:可以的,如需要調整收據日期,請先與本會聯繫,並將原收據寄回本會申請作廢重新開立,
      收到您寄回的收據並重新申請約需要一週的處理時程。
 
Q:貴會的收費標準為何?
A:請參見本會公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