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究計畫需要申請倫理審查嗎?

依據《人體研究法》第 5 條:「實施研究前,應擬定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

  • 若您的研究計畫屬「人體研究」,需經倫審會審查通過,才可開始執行。

  • 若您的計畫案屬「人類研究」,目前並無相關法規強制規定送審,但如經費補助單位要求送審,或未來預計發表的學術期刊單位要求,亦須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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