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南區研究倫理聯盟(以下簡稱南盟)會議,於114年1月10日圓滿完成,感謝36所南盟學校及機構派員出席,及本校陳玉女副校長、人文社會科學中心楊政達主任與會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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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亦如同往年分為「113年度業務報告」、「專題講座」兩個階段進行。
郭書琴主委感謝各校研發處協助將本會的運作規劃、相關資訊,即時傳達給校內教師與研究人員。而研究計畫類型眾多,近年熱門的教學實踐計畫,時常涉及使用校務、課程等資料。教授們既是研究者、也是教學者;而學校在研究中既是守門人、也是資料提供者,倫理上皆具多重角色。因此,專題講座邀請國立高雄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林杏子教授分享「研究使用校務及教學資料」主題,從「守門人」、「研究者」、「教學者」、「校務資料保管者」等眾多角色,帶領大家一起探討其中的研究倫理議題。
年度業務報告,除了說明113年受理審查案件、課程辦理等成果,郭書琴主委亦簡介審查程序、舉例說明可能判定為免除、簡易、一般審查的案件類別。林美嵐執行秘書也說明,免除審查案件亦免除了後續追蹤程序,故判定過程也就更為嚴謹。
專題講座,林杏子教授首先介紹台灣目前各類公部門的「公開資料」與「開放資料」,及兩者的差異;接著說明校務資料種類繁多且須關注資料的利害相關人,包含:學生、教師、行政人員、攸關學校及教育政策的制定者等,及衍生的資料倫理、研究倫理等議題。林教授也簡介目前可協助校務研究發展、支援的臺灣校務研究專業協會。
最後,林教授提及校務、教學資料的研究倫理議題,可從個人、機構、國家三個層次來思考。其中,研究者可著重個人層面的資料倫理賦能,如在「資料來源與其權利」、「使用資料的理由」、「資料使用的正面與負面影響」等面向持續的自我檢核。若遇使用上的疑慮,則可多請教相關單位或諮詢研究倫理審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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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郭書琴主委也提醒,不僅是研究,生活中資料使用皆可能涉及個人隱私,像是教師在社群網站分享學生的課程作品、影像等,都值得我們更細膩思考,對個人隱私的保護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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