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倫理新聞】食藥署公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格式

衛生署2007年公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範本」,作為藥品臨床試驗同意書之參考,迄今已近十年未修。期間人體研究法修訂,對於業者須揭露的訊息有更多的規範,例如「受試者之檢體(含其衍生物)、個人資料之保存、使用與再利用」與「本研究預期可能衍生之商業利益」,於今年8月更新同意書範本,期望提供給生技產業未來送審時,更統一簡便的流程。
 
詳見衛福部(連結